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普及法律 维护正义。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从我们的衣食住行,到国家经济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的标准给人们带来诸多的“不便”,却给整个社会带来和谐,安宁和稳定。正如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法律”是黑色的,它在罪犯面前,意味着刑罚,“法律”也是红色的,它在受害者面前,象征着正义。当法庭作出公平判决的时候,法律的尊严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是一扇屏障,人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护,自由得到了释放。作为一位中国公民,只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生活才能更安稳,社会才能更和谐。 所以即使权高位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周恩来总理就是守法的典范。一次,总理去开会。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被交警拦下批评,耽误了总理开会。同车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制止说:“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我代表着政府,就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周总理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表率。让我们反省一下自己,在每次过马路的时候是否都坚持走斑马线看红灯?每个和同学的矛盾是否都是和平解决的呢?去年有一位年轻人,在横穿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快速驶来的轿车撞倒,当场死亡。当交警到达现场时十分震惊。年轻人向前再走30米就是斑马线……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深思,用预支几十年的生命换取几分钟的“便捷”是否值得?还有一位妇女,在利益受到一家大公司的侵犯。她没有不了了之,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提出诉讼。她胜诉了,获得了巨额的补偿金。我们都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答案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纵容了违法现象的发生。如果有了规则却不去执行,那么这个规则还有什么意义?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要在生活中自觉遵守,在受害时积极使用。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让我们从现在起,尊法守法,并且勇于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