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六十六中2016年中考报名现场确认温馨提示
一、时间:5月22日(星期日)、23日(星期一)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地点:5月22日在实验楼大厅和阶梯教室,5月23日在教务处。
三、要求:学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含《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至少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等)。其中,标志性成果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3.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学校查验后返还考生,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由报名学校保存在考生的报名档案袋中。
四、工作流程:学生进入大厅查验证件——进入阶梯教室输入学籍号——打印报名信息表——签字确认——组装报名档案袋——学生离开
备注:已经取得我校艺体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拟录取资格的同学也要进行网上报名,且第一志愿填报青岛六十六中普通班(招生代码:660)并按上述规定时间来我校进行中考报名现场确认,否则将失去我校特长生录取资格。
青岛六十六中
2016年5月18日
附件1:
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2.少数民族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非青岛户籍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加5分;
3.台湾籍考生(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上述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总分低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10分以内的,可由市教育局统一调拨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公办普通高中。
为确保考生加分、优待材料的真实性,市教育局将在网站(http://www.qdedu.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享受加分、优待政策考生信息同时通过市内三区教育(体)局反馈至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上述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一、网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
(二)网上志愿填报网址。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进行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需选择自己的报考志愿(含是否服从分配)、填写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和考生的其他信息。其中考生第一志愿、监护人有关信息、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等信息为必填内容。
3.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并确认提交后,应同时打印《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后不能再修改。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现场确认报名。届时,学生加分优待项目信息由第一志愿学校录入。
5.考生如对网上报名系统信息有异议(不含普通高中志愿信息),可在现场确认时提出,由第一志愿学校受理。
二、现场确认
(一)普通高中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及时间。
1.地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
2.时间:
(二)现场确认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含《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至少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等)。其中,标志性成果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3.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查验后返还考生,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由报名学校保存在考生的报名档案袋中。
(三)普通高中学校通过“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组织现场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毕后,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一份经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后粘贴到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档案袋上,一份交由学生或家长留存。
(四)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而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即可,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于
三、外地回青考生和往届生报名
(一)外地回青考生(指户籍是青岛市内三区,在市内三区以外初中就读,回市内三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市内三区往届生(须具有市内三区户籍)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须于
(二)外地回青考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9);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外地回青考生2015年6月已经在我市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其成绩予以认定(资格审查时提交成绩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