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密不可分。《民法典》对于加快国家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贯彻落实“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重要精神,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2020年12月15日下午特别邀请市北区人民法院蓝宁法官到我校开展《民法典》宣讲专题讲座。校德育分管校长沃春霞、校务委员兼年级主任王存智、高一年级教学分管主任潘文月、学管分管主任盖庆爽、年级组长王坤、各班班主任和高一全体学生聆听了本次宣讲。本次讲座由盖庆爽主任主持。
讲座中,蓝宁法官首先对《民法典》的结构和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
接着,蓝宁法官对《民法典》各编中的亮点,尤其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解读,并以事例的形式进行了分析,就“事”说“法”。如:“总则编中突出了对胎儿、儿童、老年人权利的保护”“继承编中新增了视频等遗嘱新形式”“物权编中增加了居住权”“合同编中涉及学生上兴趣班要仔细看合同、坚决不碰不正规的民间借贷、不要被虚假的校园贷广告所蒙蔽”“人格权编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泄露”等等。
最后蓝宁法官勉励广大同学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享受健康法治生活。
法律是青少年成长路上必备的“保护伞”。学校一直高度重视对师生的普法教育。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是学校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通过蓝宁法官亲切有感染力的语言、娓娓道来的丰富案例、深入浅出的解读,与会师生对《民法典》的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