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2
时间:2018-10-29   浏览:783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第1项,共8项

事项名称

学生招录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3.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4.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5.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青教通字〔2013〕34号)

6.《山东省青岛第六十六中学章程》

工作流程

1.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2.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录取规则和办法。

3.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5.招生计划及《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

6.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实施。

(1)教务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2)教务处负责组织命题。

(3)教务处组织笔试。

(4)教务处组织阅卷。

(5)教务处组织面试。现场安排记分员、计时员、监督员,面试结果评委应签字确认。

(6)录取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由办公室通过校园网等形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天或根据具体公示天数进行公示。

(7)公示后结果报市招考办审批、备案。

7.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实施。

(1)网上信息审核。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对个人信息进行审核。

(2)网上填报志愿:

按照规定时间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确认:携带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确认报考信息。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5)成绩查询:登陆市招考办网站查询中考成绩。

(6)网上远程录取;市招考办网上远程录取。

(7)组织报到。

(8)存档备查。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教务处:0532-83717745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办公室:0532-83713719

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0532-85912847

备注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第2项,共8

事项名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2.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

3.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

4.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

5.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

6.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

7.《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

8.《山东省学生体质提升计划(2014—2018年)》

9.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工作流程

1.制定方案。根据学生培养目标与发展实际,制定《青岛六十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学业成绩、综合实践、自评与他评、艺术体育、品德荣誉、探究创新、最强智能、成长轨迹、个人信用等九个方面指标进行评价。

2.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4.过程记录。学生、教师及相关人员如实填报各项内容,并做好档案记录。公示用于招生的评价依据材料。

5.审核确认。根据工作职能不同,分别赋予各部门、老师、学生干部相关审核权限,班主任根据学生填报内容与实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签字。

6.生成结果。经过以上步骤,每学期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高三毕业时,根据高校要求,汇总每学期综合素质报告,生成高中期间总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用于高校自主招生报名与高校选拔。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教务处:0532-83713745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办公室:0532-83713719

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0532-85912178

备注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第 3项,共 8 项

事项名称

学生干部选拔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2.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

3.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

4.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

5.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

6.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

7.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工作流程

1.制定方案。制订《青岛六十六中学生干部选拔方案》草案,征求学生意见后,根据意见修订。

2.将修订后的选拔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公开报名。根据青岛六十六中学生干部选拔办法,公布选拔标准、程序、方法和有关制度,面向全体学生,自主报名

4.民主选举。所有学生干部产生,要经过民主选举程序。班级干部选拔,由班委会负责组织全班学生民主选举;校学生干部选拔,由公开报名、竞选答辩,民主选举产生。

5.任前公示。班级学生干部选举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校学生干部选举结果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

6.正式任命。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干部发文任命。

7.备案登记。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对每次学生干部选拔程序建立记录档案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学管处:0532-66880366

青岛六十六中团委:  0532-66880369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办公室:0532-83713719

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0532-85912178

备注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第4项,共8项

事项名称

学生评优评先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

2.《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

3.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

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5.《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6.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度有关学生评先评优文件

工作流程

1.制定实施方案并公布。

2.民主推荐评选。根据各项评的要求,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推荐评选,校级荣誉须经班级民主测评班主任推荐报学管处审核;市级及市级以上荣誉须经班级民主测评班主任推荐、学管处或团委审核评审委员会讨论投票决定

3.校内公示。民主评选结束后,学校宣传栏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或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4.结果上报。公示后,按要求将候选人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学管处:0532-66880366

青岛六十六中团委:  0532-66880369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办公室:0532-83713719

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0532-85912178

备注

《青岛第六十六中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第5项,共8项

事项名称

学生处分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4.《中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

5.《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4年修订)

6.《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青教规字[2018]1号)

工作流程

1.启动处分程序,进行事实调查:由学管处等相关处室了解事情起因及经过。

2.作出处分决定。学管处根据违纪事实与相关条例提出拟处理意见,约谈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听取学生陈辩,告知处分意见、复议权利及撤消处分流程。

3应学生要求,组织处分听证。若当事人对处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复议,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召开听证会,并根据重新认定的违纪事实及相关条例规定作出处理意见。若当事人对处分结果没有异议,则无需复议。

4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作出最终处分决定(开除学籍处分报教育局核准备案)。

5.通知被处分学生,建立处分申诉制度。

6.备案。按要求进行学校内档案备存,或者按规定报备。

7.撤销处分。根据处分类别不同,在处分期满后,当事人以书面的方式提出撤消处分申请,经学校了解当事人表现后,可给予撤消处分决定。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学管处:0532-66880366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办公室:0532-83713719

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0532-85912178

备注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6 项,共 8 

事项名称

学生资助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2.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461号)

4.《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0]90号)

5.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08]46号)

6.《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细则》(青教通字[2008]63号)

7.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青财教[2015]29号)

工作流程

1.成立评审小组(学校领导、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

2.公布政策。上级资助文件政策通过信件、会议等方式传达给学生及家长。

3.学生提报材料。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相关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4.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班级初审、学校审核后,汇总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5.评审公示。将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报市教育局备案。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学生信息上报,同步上报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7.资金发放。学校将资助卡及时准确发放到学生本人手中,并告知学生相关使用知识,提醒学生妥善保管。

8.档案留存。学校要规范资助工作专门档案管理,将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评审及公示材料、学校的汇总表、受理结果、资助卡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分年级建档备查。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学管处0532-66880366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学办公室:0532-83713719

青岛市教育局资助中心:0532-82734236

备注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                       7 项,共 8项

事项名称

学生代表大会产生

类别

学生管理

实施依据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2.《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3.《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鲁教基字[2007]20

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工作流程

1.制定大会产生草案。制订完善《青岛六十六中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并提前公布、宣传青岛六十六中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全体学生了解并维护自身权益

2.征求学生意见,修订学生代表大会产生方案。

3.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方案通过后组织实施。

4.选举学代会代表。根据《青岛六十六中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学代会参会代表由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以班级为单位,投票选举学生代表。 

5.提交议案。学代会代表及时了解同学们的心声,代表同学们的意见,接受同学们的监督;认真对待大会,积极献言献策;形成议案提交大会主席团。

6.召开会议。学代会由学生民主议事会组织召开,学生代表享有表决权、审议权、提出建议、意见权及批评权,询问权。

7.结果反馈。大会闭幕后,投票通过的决议将提交校领导阅示。校领导审阅后,对学生议案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将校方意见反馈给学生和议案提出者。对于可行的议案,提案组成员需要长期监督实行情况,并及时向学生反馈。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团委: 0532-66880369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办公室:0532-83713719

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0532-85912178

备注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学生管理权限                        8项,共8 

事项名称

学生社团产生

类别

学生管理

实施依据

1.《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3.《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鲁教基字[2007]20号)

4.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

5.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工作流程

1.制定方案。制订完善《青岛六十六中社团章程》,公开章程,鼓励学生根据章程建立和参与社团活动

2.征求学生意见。

3.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4.社团申请注册。根据《青岛六十六中社团章程》学生可自主建立或申请加入社团,社团的申请注册于每学年第一周和新学年社团登记一同办理。社团发起注册应具备以下条件:有3名以上的学生发起,一名社长,两名副社长;有规范的章程、制定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发展规划;有固定的社团指导老师;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

5.社团审批。学生会社团部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初审决定,通过审核的,报团委批准;未通过初审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6.结果反馈。社团部根据审议结果,及时公布通过审批的社团名单,名单在校内平台、校园网进行公示,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7.成立登记。组织社团发起人办理社团成立、登记手续。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团委: 0532-66880369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办公室:0532-83713719

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0532-85912178

备注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干部教师管理权限                   第7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教师评先评优

类别

干部教师管理类

实施依据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鲁教师字[2012]12 号)

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人[2013]38号)

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2015]53号)

5.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度有关评先评优文件

工作流程

1.成立评审委员会。确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制定评先评优工作方案讨论稿,广泛征求意见。

3.将工作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公示。

4.提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5.组织实施。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组织申报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等环节。

6.根据政策要求将评优结果校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办公室:0532-83713719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工会委员会:0532-66880333

青岛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2-85912961

备注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干部教师管理权限                 第8项,共11 项

事项名称

教师处分

类别

干部教师管理类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4.《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5.《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

6.《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15]53号)

工作流程

1.成立调查小组,调查核实。

2.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3.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教师,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要有书面记录,当事人需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4.提报校长办公会研究,作出处分决定(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开除处分由教育局决定。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处分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5.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需当事人签字确认)。

6.教师可以要求复核(收到处分决定书或应当知道处分决定 30 日内)。

7.教师可以向教育局提起申诉(收到复核决定书或应当知道复核决定 30 日内)。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校长室:0532-83713719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工会:0532-66880333

青岛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2-85912961

备注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干部教师管理权限                  第9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产生

类别

干部教师管理类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中国工会章程》

3.《山东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4.《青岛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 号)

工作流程

1.成立筹备工作机构。

2.制定选举方案,进行宣传动员。公布代表条件、名额、各类人员比例、选举方法、步骤,报党总支批准。工会组织教职工学习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学习代表的条件、权利和义务,明确选举的意义和选举方法。

3.提报校党总支会议研究确定。

4.向市教育工会报告。

5.民主选举。(教师不低于 60%)以工会组为单位,采用提前酝酿后,直接投票方式选举。

6.召开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议题、议程等)。

7.召开大会。

8.结果公示。

9.报市教育工会备案。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工会: 0532-66880333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党总支 0532-66880388

青岛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2-82751013

备注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干部教师管理权限                  第10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学术委员会产生

类别

干部教师管理类

实施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 年)的通知》(教政法[2016]1 号)

2.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4 号)

3.《山东省青岛第六十六中学章程》

工作流程

1.制定青岛六十六中学术委员会工作方案,学术委员会人选应充分考虑学科和专业的构成情况,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

2.提交教代会讨论,修改工作方案,由民主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成员。

3.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结果公示并聘用。

5.根据《山东省青岛第六十六中学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对有关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事项开展审(评)议工作。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校长室:0532-83713719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工会:0532-66880333

青岛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2-85912961

备注

 

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类别:干部教师管理权限                  第11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干部教师国内外学习考察

类别

干部教师管理类

实施依据

1.《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行[2014]1 号)

2.《青岛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青财行[2014]15 号)

3.《关于严格执行出访报告制度的通知》(青外组办发[2015]4 号)

4.中共青岛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证照及出访报告收缴工作的通知》(青外组办发[2014]12 号)

5.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批工作的通知》(青教处函[2014]49 号)

工作流程

1.制定学校干部教师国内外学习考察方案草案(出国出境需提报年度计划报市教育局批准)

2.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提交教代会通过。

4.考察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出国出境需市教育局审批)。

5.组织实施。

(1)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提出出访计划与人选,出访任务要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出访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出访任务明确、出访时间明确、出访国家(地区)明确、洽谈(访问)对象明确。

(2)副校级及以上人员因公出访时间应至少间隔两年。同一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同时或6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3)出访团组人员构成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总人数不得超过 6 人。出访 1 个国家不超过 5 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出访团组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首选直达航班,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4)严格遵守《青岛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青财行[2014]15 号)相关规定。

6.总结归档。培训结束后,个人培训总结、培训课题存入本人档案。并汇总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校长室:0532-83713719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六十六中党总支:0532-66880388

青岛市教育局国际合作处(国外项目):

0532-85912975

青岛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国内项目):

0532-8591293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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